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规范各类网络直播活动管理,防范各类安全风险,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秩序,现就学校各类网络直播活动备案工作流程明确如下。
一、备案适用范围
所有以单位、部门、社团、工作账号等名义,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公开网络直播活动均需履行备案手续。涵盖工作宣讲、活动展演、招生宣传、科普宣讲、公益活动、赛事直播、线上访谈等所有对外公开直播行为。未经备案,一律不得擅自开展网络直播活动。
二、备案时限要求
所有拟开展的网络直播活动,须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向网信办提交全套备案材料,严禁临时报备、先播后备、边播边备。
三、备案所需附件(共4项)
附件1:网络直播内容备案表(含主办单位、直播主题、直播时间、直播平台、账号信息、受众范围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)
附件2:网络直播安全承诺书(主办单位设置不少于3位的全程监控小组,直播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,承诺内容合规、无违规风险、严格落实内容审核制度)
附件3:网络直播应急预案(风险排查、现场管理、突发情况应对措施)
附件4:网络直播方案(完整直播提纲、讲解内容、环节安排,明确禁止表述和敏感内容排查情况)
附件请联系网信办索要。
四、备案办理流程
主办单位完整、如实填写4项备案附件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、内容齐全规范;
将签字、盖章的扫描件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发送至网信办邮箱tzwxbzl@tjutcm.edu.cn
网信办审核无误后,将报送至静海区网信办。
备案通过后方可按方案开展直播活动,直播过程严格按照备案内容执行,不得擅自更改主题、流程、直播内容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直播“先备案、后开展”制度,压实主体责任,严把内容政治关、导向关、安全关。对未备案擅自直播、擅自变更直播内容、引发安全事件的,将依规追责问责。
六、咨询方式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22-595963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