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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
网络直播备案指南

2026-07-16

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规范各类网络直播活动管理,防范各类安全风险,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秩序,现就学校各类网络直播活动备案工作流程明确如下。

一、备案适用范围

所有以单位、部门、社团、工作账号等名义,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公开网络直播活动均需履行备案手续。涵盖工作宣讲、活动展演、招生宣传、科普宣讲、公益活动、赛事直播、线上访谈等所有对外公开直播行为。未经备案,一律不得擅自开展网络直播活动。

二、备案时限要求

所有拟开展的网络直播活动,须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向网信办提交全套备案材料,严禁临时报备、先播后备、边播边备。

三、备案所需附件(共4项)

附件1:网络直播内容备案表(含主办单位、直播主题、直播时间、直播平台、账号信息、受众范围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)

附件2:网络直播安全承诺书(主办单位设置不少于3位的全程监控小组,直播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,承诺内容合规、无违规风险、严格落实内容审核制度)

附件3:网络直播应急预案(风险排查、现场管理、突发情况应对措施)

附件4:网络直播方案(完整直播提纲、讲解内容、环节安排,明确禁止表述和敏感内容排查情况)

附件请联系网信办索要。

四、备案办理流程

主办单位完整、如实填写4项备案附件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、内容齐全规范;

将签字、盖章的扫描件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发送至网信办邮箱tzwxbzl@tjutcm.edu.cn

网信办审核无误后,将报送至静海区网信办。

备案通过后方可按方案开展直播活动,直播过程严格按照备案内容执行,不得擅自更改主题、流程、直播内容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直播“先备案、后开展”制度,压实主体责任,严把内容政治关、导向关、安全关。对未备案擅自直播、擅自变更直播内容、引发安全事件的,将依规追责问责。

六、咨询方式

联系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22-595963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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